江都交警在线丨这些路口通行法则要谨记→

2025-12-14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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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2日是第十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交通安全日以“文明交通 礼行天下”为主题,旨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增强公众出行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日前,市局交管支队发布了今年以来发生的几起典型事故案例,其中大多数是由不良驾驶习惯、交通守法意识淡薄引发。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践行文明出行,共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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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①:转弯未让行,头盔护性命

“路口转弯多观察,直行优先要记牢。”这一交通规则看似简单,却在近日仪征市一交叉路口引发了惊险一幕——一辆货车右转弯时撞倒一辆直行的电动车。

当天上午10点半左右,陈某驾驶重型栏板货车右转弯过程中,与沿该道路由南向北行驶李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事故致李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民警现场发现,货车驾驶人陈某右转弯时未观察,未避让直行的电动车,而电动车驾驶人李某也没有与大车保持安全距离。好在,电动车驾驶人李某骑行时佩戴了安全头盔,在遭受撞击与拖移时,头部得到了有效保护,身体并无大碍。

陈某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不负事故责任。

 交警提醒:车辆行经路口转弯时,务必提前开启转向灯,给其他车辆、行人足够的反应时间;同时要降低车速,通过后视镜、侧头观察等方式全面掌握周边车况、路况,坚决遵守“转弯让直行、支路让干路”的规则,主动避让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和行人。骑行电动车的市民要注意与大车保持安全距离,骑行电动车应当走非机动车道,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地方应当靠右行驶。注意远离大车,不要在大车两侧盲区并排前行。






案例②:路口未让右,车辆冲农田

在经过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时,两辆车都是直行,这时应该谁让谁呢?

一天上午10点左右,仪征市民张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交叉路口,该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此时,在该车右侧道路由南向北驶来另一辆小轿车,张某发现右方来车未减速让行,在交叉路口与经某驾驶的轿车相撞。

民警赶至事发现场,对张某和经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二人都没有饮酒驾驶。

经查,当事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最终认定,当事人张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经某无责任。

行经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时,两车若是互不相让,极可能会酿成事故。在交通通行规则中,“让右原则”作为预防事故的关键准则之一,却常被忽视。所谓的“让右原则”就是当两辆车同时驶入路口时,左侧车辆要让右侧车辆先行。

 交警提醒:路口相逢,“让”者为先。十字路口是事故多发地,而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更是危机重重。行经路口,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将安全放在首位,多一份谨慎,多一份观察,多一些谦让,便会避免一场“两败俱伤”的交通事故。

我国实行的是右侧通行原则,驾驶人在车辆左侧,如果左右两车撞到一起,右侧车辆驾驶人受伤的可能性更大。从保护驾驶人人身安全的角度考虑,应让右侧机动车先行。

通过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通过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交通

安全

无交通信号灯的路口


通行法则
01

提前减速

降低车速是为了更充分地观察,经过路口,注意减速,观察两侧是否有行人、非机动车经过,时刻留意路面情况。

02

观察两侧

机动车行经建筑物拐角、绿化带两端,以及从大型车辆旁边经过时,要防范“鬼探头”,应减速并鸣喇叭,以免行人突然出现发生意外。

03

停车让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04

谨慎通过

安全通过是硬道理,守法、谨慎是关键。时刻提防忽然窜出的行人或非机动车,及时刹车避让。只有时刻保持这份谨慎,才能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有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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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嘉颐
来源:
编辑: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