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加力扩围实施“两新”“两重”政策要求,更大力度推动扬州市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加大财政贴息政策普惠力度,扬州市工信局和财政局制定出台了《扬州市2025年度制造业项目贷款加力贴息政策》。
该项贴息政策在原先国家、省、市对企业项目设备贷款贴息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对在建制造业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贴息对象
实施经扬州市工信局认定的在建市级制造业重点项目的企业。
二、贴息内容
贴息对象与银行签订10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贷款,扬州市财政最高给予1个点贴息补助,如贷款时间不足1年,实际贴息补助比例为1%(实际贷款月数/12),如贷款时间1年及以上,实际贴息补助比例为1%,总贴息额不超过30万元,贷款获得的财政贴息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实际支出利息。
三、申报流程
企业登录扬州“易申报”系统“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模块,据实填报项目贷款信息。贷款发生满一年后,企业及时将还贷信息和贷款使用情况填报至“易申报”系统汇总备查。申报项目先报先得,贴完截止,政策实施期满或贴息资金用完后,系统自动关闭申报渠道。
四、其他要求
一是贴息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及贷款发放时间均须在政策实施期2025年1月1日后,企业必须按合同上规定时间偿还贷款,不得提前还款。
二是同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市级财政支持的其他贷款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项目仍可申报市级工业高质量发展等项目补助。
三是同一申报主体当年只可享受一次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
来源丨扬州工信
编辑丨郭馨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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