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风采,致敬扬州市司法队伍中美丽的她~

2021-03-08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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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用汗水浇灌精彩

她们以专业和实力赢得尊重

今天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让我们对扬州司法队伍中各个岗位上奋斗的她们

道一声节日快乐!

在近期表彰的2020年扬州市优秀司法所长、优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她们温柔而坚定的身影也格外亮眼。在司法行政岗位上奋斗的她们,以自己的敬业和专业成就了别样的精彩。


优秀司法所长

聂玲

广陵区司法局东关司法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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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玲,中共党员,现任广陵区司法局东关司法所所长。曾获江苏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该同志自工作以来,坚持把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关系社会稳定、家庭幸福的重要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扎根基层,兢兢业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她精心打造“双东法治文化街区”,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和名人先贤事迹,找准与现代法治文化的契合点,修缮了一批精品法治景观,如中国历代法治进程宣传墙,中华传统美德墙绘,二十四孝长廊,精巧别致的“法意亭”、“尚法轩”,星罗棋布的法治文化街巷等。“双东法治文化街区”现已成为古城一大特色和重要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多次接待国家、省、市各级领导考察,受到高度评价。

东关街道地处老城区,老年人口多,邻里纠纷占主角,其中很多的矛盾纠纷都是由于沟通不畅造成的。她在处理这些矛盾纠纷时,积极做到了两个耐心,一个是对待当事人的陈述有耐心,一个是对于法律法规的解释有耐心。在矛盾调解过程中她发现有些老年居民由于对有的法律知识并不了解,比较执着于自身对事情的认识,对此她能耐心摆事实、讲道理,逐条逐条地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近年来,她认真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将排查矛盾纠纷发现在早、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处置在小,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街道”。组织各调委会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对受理、分流、调处、督办等工作流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及时登记、收集、整理、归档,确保调解的每件纠纷都“有帐可查”。疫情期间,充分利用“法润民生微信群”持续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群众理性看待防控措施,防止因防控工作产生矛盾纠纷。



陈燕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司法局瘦西湖司法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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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燕,中共党员,现任景区瘦西湖司法所所长。该同志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会同综合执法局、法律顾问、派出所等力量,建立线上“法润民生群”,做到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通过全街道几百名网格员每日的入户走访工作,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解决,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矛盾纠纷不上交,将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同时,依托友谊徐兆华调解室、综合谈恒鹏工作室、老杨调解室等,主动访民情、解民忧。其中友谊社区先后被评为文明社区、为民社区、和谐社区;四个村(社区)创建成为江苏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综合村更是17年无上访现象,辖区内邻里和谐,干群关系良好;2019年瘦西湖街道司法所被列入“枫桥经验”矛盾不上交先进集体名单。

她始终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解答各类群众的法律咨询,减少群众因信息不畅、法律法规解读有误等原因产生的对立与矛盾。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入矫,都严格按照规程,对他们的实际情况进行排查,与每一位即将入矫的对象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向他们介绍清楚社矫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每月定期进行走访、组织8小时教育和劳动、每日两次对矫正对象信息化定位巡查。与扬州市珍爱事务所长期合作,对社矫对象开展系列的思想教育,特别是近期开展“家庭”“责任”“孝道”等专题课程,引起他们普遍的共鸣。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完善的政府依法决策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党务公开及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推进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

优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

黄苏杰

宝应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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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苏杰,中共党员,现任宝应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曾获“全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平安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该同志从事司法行政工作7年多以来,立足平凡岗位,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认真履职,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进一步夯实了平台基础,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坚定信念,不忘初心。作为一名年轻的共产党员,她积极加强党性锻炼,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十九大系列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她始终牢记入党誓言,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勤奋磨砺。她不断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仔细研读《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认真梳理各项标准,结合宝应县工作实际,制定贯标实施方案,在短短两个月内,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升级打造,并且协同指导鲁垛镇、山阳镇、小官庄镇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面升级,顺利通过省厅检查组验收。勇于创新,敢于探索。2020年以来,她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项”重点工作。通过多次走访、调研、外出学习,制定服务细则,组建法律服务团,协同开发区打造便捷化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与园区发展深度融合。牵头组织全县50名执业律师结对50个网格,将公共法律服务推进至“最后一公里”,为推动全县网格治理贡献一臂之力。在全县较为完善的党政一体法律顾问体系基础上,精心策划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结合14个镇(区)实际情况,按照“有则完善,无则配齐”的原则,分地分类推进。打造成覆盖县、镇(区)、村(社区)三级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牢固基础。


马爱民

江都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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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爱民,中共党员,现任江都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曾获2016年“优秀党员示范岗”、2016年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17年江都区“三八”红旗手、江都区司法局先进个人、2018年扬州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19年江苏省司法为民好榜样等荣誉称号。2012年以来,她所在的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24件,接待来电来访来信咨询9590人次,为71名特困受援人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合计223500元,成功申报省级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案件95件。

她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充分整合、利用江都执业律师、实习律师、法律工作者资源,解决了人员不足的问题。经过她多年打造现已初步形成了江都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套健全的规章制度,推出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等惠民举措。建立质量服务评价档案和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法律援助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为保证低保户、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能得到及时、有力、高效的法律援助,中心专门设立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三优即审查”即优先接待,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及时审查。正是由于她的热心服务以及受援群众的宣传,大家都热情的称呼她为“马大姐”。多年来,马爱民同志兢兢业业,克服重重困难,以工作大局为重,任劳任怨、扎扎实实带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尽职尽责提供法律援助,全心全意为受援人服务,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困难群众的心坎,在江都撑起了一面法律援助的大旗,树立了法律援助的金字招牌,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贡献,得到了领导、受援人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谢春燕

邗江区司法局蒋王司法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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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春燕,中共党员,现任邗江区司法局蒋王司法所所长。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被邗江区区委组织部嘉奖,2020年被邗江区委、区政府记个人三等功1次。该同志担任蒋王司法所所长以来,始终坚持高站位、远谋划、勤作为,近年来,在她的沟通协调下,蒋王街道实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运行,法律服务满足辖区群众需求,有效提升了群众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素质过硬,自觉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在工作上,她善于分析,能够结合地方特点,依据新形势、新要求开展工作,作风务实,勇于创新,多方面工作得到局机关、地方政府的肯定,起到一定表率作用。整合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高质量运行。在她的多方协调下,蒋王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2019年10月实现实体化运作,为群众提供全天候服务。2020年,中心开展法治宣传6场,发放法治宣传产品12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37人次,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3份,指引公证3人次、法律援助5人次、仲裁1人次,服务对象已辐射周边镇街及仪征市临近乡镇,在群众中产生较好反响。承担试点,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结合辖区范围小、村居少的特点,实行村(社区)法律顾问“线上+线下”、“8+8”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风险防范、纠纷化解、依法治理中的作用。2020年,蒋王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8场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5件次,为村(居)务管理提供意见建议67条,为顾问单位及群众代写法律文书22份。服务企业,提优法治营商环境。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施行背景,她积极协助街道申报“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法治创新实践项目,向邗江区法学会申请了“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对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推动作用”研究课题,结合市、区“法企同行”活动,组织挂钩律所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对辖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风险评估、法律指导,推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受到中小企业欢迎,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调研报告也得到了区法学会肯定。

王丽

广陵区司法局法援与法宣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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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中共党员,现任广陵区司法局法援与法宣科副科长。2012年、2017年两次被广陵区委组织部嘉奖;2014年获“平安法治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0年,该同志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实事项目,紧盯“一个确保、两个提升”目标任务,全力在全区广泛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部署推进“同心战疫情”“决胜达小康”“全力保平安”专项活动,为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2020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5件,接待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9%。

执行落实三级法律服务平台贯标推动工作。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窗口,率先贯标完成后,推动落实9个乡镇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贯标计划,提升服务质效。组织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在社区、广场开展包括迎新、双拥、4.8司法日、助残日、敬老日、12348法润江苏、法治广陵、法援惠民生等各类主题广场活动,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开展“法律服务民企行”系列活动。组织律所与企业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签约,组织对全区9个乡镇500多家企业开展法律讲座。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民营企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增强发展信心和法治信心。开展法律服务村居活动。积极打造社区律师工作室,组建“广陵法律顾问之家”微信群,指导全区119个村、社区组建“江苏法润民生微信群”。组织律师及基层法律工作者开展普法宣传、解答法律咨询、参与村居矛盾调解,确保法律服务在身边,有效提升村(社区)法律服务质效。积极参加精准脱贫攻坚战。对全区排查出的648名贫困人员,256个贫困户,指导所在乡镇村居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法律需求,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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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晨